在教會很常聽到「火熱」這個詞。一直以來,我好像都把這個詞理解成「激動」。
我以為所謂的「火熱禱告」就是要大聲講話,全身動得很誇張、要有非常大的情緒起伏,甚至一把鼻涕一把眼淚。
因此,當我很平緩地深入禱告時,我反而會懊惱自己為什麼沒辦法像其他人那樣「火熱」。甚至在禱告會時,我還會故意讓自己激動起來,彷彿藉此就能「火熱」禱告。
但詭異的是,通常在激動的禱告結束後,不只沒有充到電,還非常疲憊。有時候根本忘記自己禱告什麼,好像只是沉浸在被腎上腺素和多巴胺充滿的感覺。
反而當我靜下來深入禱告、回想過去的故事、跟神討論自己的問題時,能夠得到滿足,甚至有時還能在平靜中共感神的心情。
延伸閱讀:
這讓我思考:
- 會不會我一直都誤解所謂「火熱」這個詞?
- 會不會一直以來只是我單方面自以為很火熱,在神看來卻不是如此?
「火」的定義
為了理解「火」代表什麼,我再仔細看了一遍教會課程的講綱。裡面寫到「火比喻話語」的四個特色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