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教會裡面,男女之間的感情關係永遠都是一個大課題,每個教會、教派都有各自的標準。
以我們教派來說,有明文規定的就是:
- 不能婚前性行為
- 不能擅自交男女朋友
- 不能跟異性之間有肢體接觸
以這些明文規定為基底,不同教會也會研發出各自的隱藏標準,例如:
- 不能男女單獨待在同個空間
- 有必要討論東西的時候,門必須要打開
- 晚上十一點後不能跟異性傳訊息
基本上這些法跟標準都只是為了那句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的經文。
再白話一點來說就是:
「不能把異性的順位放在神和主前面。」
明文規定之上的標準
叛逆如我,當然覺得自己教會的標準很麻煩很保守。
有時候我就只是跟我的女生朋友單獨吃飯,也沒有要幹嘛,卻被搞得像在偷情、外遇。
會這麼想的當然不只我一個人。這也造就了很多「男生女生吃飯出去玩,但是怕被知道,所以不敢發限動」的景象。